2013年下半年以來
,坊間開始有消息稱中石油麵臨拆分
,12月份以來
,更有報道稱該事件已被發改委提上日程
。實際上
,傳言與近期國家發改委密集邀請相關專家征求“油氣改革”意見有關
。對於我國油氣行業而言
,除了拆分大型石油企業外
,綜合勘探如何破除區塊壟斷問題更是關係整個油氣工業的長遠發展
,更應給與足夠關注
。
欲破壟斷先改機製
油氣工業持續發展的要求是
,上遊源頭不斷有新發現
、油氣田開發不斷取得新進展
。而所有地下資源勘探開發的前提條件是取得合法的勘探開發區塊
。按我國現行法規
,油氣(包括常規油氣及其自然延伸的致密油氣
、煤層氣)是特種礦產
,其區塊登記管理權歸中央(現委托國土資源部)
,即所謂一級管理
。準許進入的企業實際上隻限極少數的國有油企
。
這一機製造成的問題就在於
,長期以來
,主管部門隻管理區塊登記發證
,對後續管理沒能落實
。對到期區塊和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約定工作量的區塊沒能依法縮退其麵積或收回
,更談不上區塊占用者必須定期報告工作並上邀地質資料
。於是各油企隻占不退
,形成了對所有有利區塊的全覆蓋
。不但大量非油國企(如中化
、中信
、神華)
、民營企業無可置喙之地
,逼迫其向國外尋求勘探開發區塊;即使各大油企之間也隻能劃地而治
,如中海油欲求岸上區塊而不得
。這就形成區塊的僵化局麵
,使本應是此起彼伏
、充滿生機的地下油氣探索開拓變得缺乏活力
、死水一潭
。這也是我國油氣生產明顯落後於需求的原因之一
。
長期占據區塊如何退出
當前的一個形勢就是,有利區塊已被國家石油公司(俗稱“三桶半油”)幾乎全覆蓋式壟斷
。但已進入深水區的油氣體製改革
,不可能再回避這一關鍵問題
。因此
,必須著手開展被占有區塊的依法退出工作
。
具體來說
,可選擇典型地區
,在主管單位主持下抽調各方麵(包括各油公司)專業力量進行摸底式調查清理
。其實
,據筆者了解
,曆史上曾幾次試圖進行這一工作
,但終因阻力太大或未及實施
、或中途而止
。對試點中發現的問題給予妥善解決後再逐步擴大工作範圍
。在調研基礎上將在區塊內規定時間內投入不足的各種情況劃分為不同類型
,分別提出合情合理的處理意見
。
可以預料到
,會遇到兩個問題
:一是油公司將一個地區的全部占有區塊的全部工作量合在一起計算
。這樣的“大而化之”會大為提高單位麵積上投入的實物工作量
,掩蓋許多地區勘探長期投入嚴重不足的真相
,達到不退出或少退出的目的
。熟悉業內情況的人都知道
,勘探
、開發是兩種區塊許可證
,也是兩類性質不同的地質工作
。即使有相當開發工作量也難以計入對勘探區塊工作的評價上
。二是最初登記時是按明確經緯度標明邊界的小區塊發證
,檢查時
,當然也要以此為單位進行評價
,這才是依法辦事
。
以新礦種之名進入
此外
,還可以針對新礦種行使新的區塊登記製度
,即在以常規油氣登記而占用的區塊中應允許其他礦種進行工作
。
業內人士知道
,即使在各大油公司“劃地為牢”式占有區塊時也允許別的公司進行一般性的勘探
,如將地球理測線(特別是地震)延伸到其區塊內
,關鍵是不允許鑽井。顯然
,經過平等協商
、互諒互讓
,在同一區塊內合理部署的常規油氣和頁岩油氣的鑽井及井下作業達到互不幹擾也是做得到的
。而且在彼此充份交換信息
、共享地質資料的情況下
,可以促進企業對區內地下情況的認知
,提高鑽速和鑽井成功率
,是互利和節約勘探成本的
。
無論是要求目前常規油氣區塊占有者退出一部分區塊
,還是以頁岩氣新礦種進入某些常規油氣區塊開展勘探
,都可以說是依靠行政支持硬擠開區塊壟斷式占有的大門
,都自然會對國有油企形成一定壓力
。這首先要求被觸動了“奶酪”的油公司不要僅當被改革的對象
,而要作為改革的共同參與者
,積極主動地投入到改革中去
。具體到區塊問題上
,就是要實事求是地進行自查
,主動退出無力進行深入工作的區塊
,集中力量在仍保留區塊上加大對常規
、非常規油氣(包括頁岩油氣)的投入
。而監管這一措施的政府部門也必須消除顧慮
,敢於向利益集團問責查賬
,認真找到長期投入不足的區塊
,提出整改要求
。在具體工作上雙方既有一定的對立性和矛盾
,又有相當大的統一性和可協調性
,需要在實踐中摸索經驗
,分階段有步驟地逐步擴大
、落實
。這樣一來
,就不會影響到正常的油氣生產
,並達到“國進民進”的效果
。
目前實踐中己出現了這種好苗頭
。2013年7月底
,新疆中核天山鈾業有限公司與中國石油[0.27%資金研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經過多次協商
,後者最終同意前者“在其新疆伊犁盆地伊寧凹陷油氣勘查區域內進行鈾礦礦產資源開采
,並就兩礦產資源的交叉勘查和開采達成了協議”
。為此
,雙方合資成立了中核石化鈾業有限公司
。此舉實現了不同礦種的交叉勘探
,成為實施資源綜合勘探開發之路上的開拓者
。尊龍凱時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混合所有製”成突破口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第6條明確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
,指出
:“國有資本
、集體資本
、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
、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製經濟
,是基本經濟製度的重要實現形式
。”習近平主席在《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中又強調
:“這是新形勢下堅持公有製主體地位
,增強國有經濟活力
、控製力
、影響力的一個有效途徑和必然選擇
。”“混合所有製”是國企市場化改革的突破口
。國務院國資委相關部門的表態是
:“到2020年
,除少數特殊領域外大部分國有企業將發展成為混合所有製企業
,國有資本可以根據需要實施絕對控股
、相對控股
、參股
,也可以實行優先股
、黃金股等形式
。非公有製經濟也可以通過與國有企業交叉持股實現優勢互補
。”
事實上混合所有製並不是首次提出
,黨的十五大以來曆屆大會報告中均有類似論述
。我國也早有成功運行的先例
。如中國建材集團620億淨資產中200億為國有
、420億是社會資本
。近來
,被認為壟斷性最強的鐵路
、油氣長輸管線等也開始大量吸收社會資本以建設新線
,甚至提倡非鐵路部門的公司可自建新線
、民營油企興建跨國輸氣管線。顯然
,當一個領域內多種形式的企業占有相當大比例時
,也就不存在國企的行政性壟斷
,油氣勘探開發區塊被幾家國有石油企業壟斷的現象也自然被消除
,全麵執行區塊的準入—退出和相應的監管機製也成了順理成章的事
。
如果把大量擴大頁岩油氣勘探的措施形象地比喻為“擠開”區塊壟斷的大門
,那麽深化經濟體製改革所要求的混合所有製大發展就是完全主動地打開了大門
,迎接和容納充滿活力的油氣市場
。如果把“擠開”區塊壟斷的大門看作近期目標
,那麽這個大門的完全打開就是可以期待的中期目標
。
作為新興產業部門的頁岩油氣更是實現這種深化改革
、創新式發展的良好“實驗田”
。不久前發布的《頁岩氣產業政策》第十條提出
:“鼓勵頁岩氣資源地所屬地方企業以合資
、合作等方式
,參與頁岩氣勘探開發”
。地方企業合作的方向就是與已掌握勘探開發區塊的國家石油公司合資
、合營
,這就要求雙(多)方組成混合所有製企業
。未來
,新體製帶來的活力將改變油氣生產的被動局麵
,大大促進中國油氣工業的新發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