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25日通過當地官方媒體正式發布
。條例引入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製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任期內
,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惡化的應當追責
,造成生態環境嚴重破壞的
,應當引咎辭職或者由其主管部門責令辭職
。
作為“京津冀生態支撐區”的河北
,近年飽受大氣汙染困擾
。自環保部公布國內74個城市空氣質量排名以來
,河北連續數年有多個城市排名在汙染最重城市前10位
。
麵對嚴重的大氣汙染問題
,近年來河北以前所未有的決心和力度推進生態環境治理
。“十二五”期間各級財政投入河北大氣汙染防治專項資金240億元人民幣
,當地大力實施壓能
、減煤
、控車
、降塵
、治企
、增綠等重點工程
,深入推進鋼鐵
、水泥
、電力
、玻璃四大行業汙染治理
,取得了一定成效
。據官方統計
,2015年PM2.5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28.7%
。
“當前
,大氣汙染物排放量仍然較大
,重汙染天氣時有發生
,空氣質量尚未根本好轉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河北的大氣環境中央關注
、民眾關心
,麵臨著嚴峻挑戰和巨大壓力
。在加快發展
、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
,大氣汙染防治立法重要而緊迫
。
作為河北省人大常委會2015年立法的頭號工程
,該條例此前經省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修改
,於2016年1月13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將於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
。
根據《條例》要求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優化產業布局
,逐步將鋼鐵
、水泥
、平板玻璃
、化學合成製藥
、有色金屬冶煉
、化工等重汙染企業搬出城市建成區和生態紅線控製區
。在完成落實技術改造措施和達到排放汙染防治標準要求後
,遷入工業園區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要求
,將不低於城市建成區麵積80%的範圍劃定為高汙染燃料禁燃區
。此外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大氣重汙染企業
,實行階梯排汙收費、差別信貸
、差別水價
、懲罰性電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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